徐孙忠律师,男,浙江永嘉人,现任浙江中辛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,永嘉县青年联合会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,温州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、温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,永嘉县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、永嘉县人民法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徐孙忠律师
手机号码:13706699881
执业证号:13303201610612608
执业机构:浙江中辛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浙江省永嘉县南城街道广场路国大大厦三楼
一、经济纠纷法院会调解吗
经济案件纠纷在原告起诉后,法院会向被告送达传票、起诉状、举证通知书,告知被告开庭的时间,地点,案件的审判人员。并告知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,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。在开庭前法官可以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,如果调解不成法官会依法开庭审判。
处理方法:
1、积极找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应诉。也可以委托个专业些律师代理。
2、综合分析在案件中的不利之处,争取利益最大化。
3、如有必要,也可以反诉。
4、如不利,可以请求法院调解结案,达成新的有利于自己的协议。
二、经济纠纷分类
一是经济合同纠纷,如买卖合同纠纷,借款合同纠纷,承揽合同纠纷,建设工程合同纠纷、技术合同纠纷等;
二是经济侵权纠纷;如知识产权(如专利权、商标权)侵权纠纷、所有权侵权纠纷、经营权侵权纠纷等。在市场经济中,合同是平等的市场主体间确立交易关系,共同实施交易行为,追求和实现经济目的的法定和普遍的形式,因此,合同纠纷是经济纠纷的主要部分。
三、产生经济纠纷的原因
产生经济纠纷的原因很多,既有主观原因,也有客观原因。结合我国经济活动的情况,产生经济纠纷主要有以下三种原因:
1、进行经济活动的依据不规范。市场主体在进行经济活动时,其依据不规范是引起经济纠纷的主要原因。君子合同随处可见,导致经济合同履行过程无章可循,从而产生纠纷;
2、在进行经济活动中,不严守规则,有些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不严格依法办事,根据自己的利益,故意不履行合同或订立假合同,因而产生纠纷;
3、有关部门的行政干预,而导致经济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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